日本化审法新公示化学物质名录收录了依据《化学物质审查及制造等管制法》(化审法)完成审查程序并予以官方公示的化学物质,分为两个历史时期:①2011年3月31日以前公示的物质:依据旧版化审法完成审查,在经济产业省官报上予以公示,视为合法化学物质,可在日本自由制造或进口;②2011年4月1日以后公示的物质:依据2011年修订版化审法完成审查,适用修订后的管理框架,须履行相应的数量申报义务。两类物质均经生态毒性(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及毒性筛查评估合格,是判断化学物质是否属于化审法"现有化学物质"的重要参考之一。
合规义务
2011年3月31日前已公示的化学物质可在日本合法制造或进口,无额外优先评估申报义务;2011年4月1日以后公示的物质同样可合法制造或进口,但须依化审法向经济产业省进行年度数量申报(制造量、进口量及主要用途)。无论公示时间,凡年制造量或进口量达1吨以上的,均须向经济产业省进行常规数量申报。
由于部分清单物质包括大类物质,需进行进一步确认,欢迎委托瑞欧科技立项查新。进一步查新确认为未列入的物质需要应对化审法进行申报。
注:由于官方不开放查新和确认途径,查新结果为根据瑞欧申报经验给出的建议,客户需要自行负责。
如需获取 Excel 版本,请联系 chemcheck@reach24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