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监控化学品名录 (第一类)

发布日期: 1996-05-15 更新时间: 2020-06-03
全球化学品名录库 全球化学品名录库 检索物质在各法域名录中的列入与合规状态 立即检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监控化学品分为四类:
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第四类: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
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义务,国内对监控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进出口进行严格管控。
此名录收录了《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列明的第一类监控化学品。
合规义务
已列入《中国监控化学品名录(第一类)》的化学品,其生产、使用、进口、出口等应进行相关合规:
- 国家严格控制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生产。为科研、医疗、制造药物或者防护目的需要生产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并在国家指定的小型设施中生产。严禁在未经指定的设施中生产第一类监控化学品。
- 为科研、医疗、制造药物或者防护目的需要使用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应当向工业与信息化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同国家指定的生产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送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
- 国家严格控制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进口和出口。非为科研、医疗、制造药物或者防护目的,不得进口第一类监控化学品。
含有大类集合条目,需提供更多信息进一步判定。欢迎联系REACH24H了解详情。
如需获取 Excel 版本,请联系 chemcheck@reach24h.com
字段1
字段2
字段3
详情
  • -
    -
    -
  • -
    -
    -
  • -
    -
    -
  • -
    -
    -
  • -
    -
    -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姓名

请输入姓名

电话

请输入电话

邮箱

请输入邮箱

公司

请输入公司

咨询内容

请输入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