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
该目录共收录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较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20种危险化学品。其中爆炸性化学品4种,有毒化学品(包括有毒气体、挥发性有毒液体和固体剧毒化学品) 6种,易燃气体5种,易燃液体5种。
(1)建设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
(2)研究规范包装管理
(3)严格安全生产准入
(4)强化运输管理
(5)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
(6)其他要求(例如:运输需要依据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另有法规规定的管控按照其规定管控)
注:对科学实验必需的试剂类产品暂不纳入本目录管理,但有关单位可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风险,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要求,城镇燃气不适用本目录及特别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