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学品名录库 全球化学品名录库 检索物质在各法域名录中的列入与合规状态 立即检索
《中国剧毒化学品名录》于2015年修订并整合并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已不再作为独立名录,原《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已废止。此名录目前仅收录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并在备注栏中标注为“剧毒”的148种化学品。
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剧毒化学品定义及判定界限如下:
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剧烈急性毒性的判定界限是物质是否具有危险类别中的急性毒性类别 1,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鼠实验,经口 LD50≤5mg/kg,经皮 LD50≤50mg/kg,吸入(4h)LC50≤100ml/m3(气体)或 0.5mg/L(蒸气)或 0.05mg/L(尘、雾)。经皮 LD50的实验数据,也可使用兔实验数据。
合规义务
已列入《中国剧毒化学品名录》的物质,除需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相关合规义务外,其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还需依照《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无需应对易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
如需获取 Excel 版本,请联系 chemcheck@reach24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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