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第一批注册对象现有化学物质(PECs)》收录了于2015年7月1日经公告发布的510个注册对象物质(Priority Existing Chemicals; PECs)。若此类物质存在水合物,其水合物也被认定为PEC物质。当时公告表明,PEC物质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如果年吨位量达到1吨/年,则需要在三年内(即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物质注册。
2019年1月1日,K-REACH法规修正案正式实行EU REACH的现有化学物质预注册制度。但是,这510个PECs不符合现有化学物质预注册资格,也无法获得注册缓冲期。若生产/进口量≥1吨/年,则必须完成正式注册后,才可以在韩国生产或进口。
合规义务
已列入《韩国第一批注册对象现有物质(PECs)》的物质,若在韩国境内生产/进口量≥1吨/年,需进行现有化学物质注册。
未列入《韩国第一批注册对象现有物质(PECs)》的物质,需先确认是否列入《韩国现有物质清单(非PEC)》。若确认未列入韩国现有物质清单,则按照新化学物质进行监管: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量≥1吨/年,需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量<1吨/年,需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
注:化学物质若符合以下情况,可豁免K-REACH下的化学物质注册要求,但需提交豁免注册申请:
- 进口仅用于出口的物质
- 用于科学研究、化学分析,如试剂
- 表面处理物质
- 非分离中间体或运输条件严格可控的运输分离中间体
- PLC(低关注度聚合物)
- R&D用途(化学物质或其产品的开发、工艺的改进或发展、化学品应用的测试、产品的试制或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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