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有害物质名录
泰国工业部(MOI)在2013年发布了一版完整的有害物质清单,修订整合了1995年至2012年期间发布的10余份有害物质管控通告。该清单自发布以来也已进行过多次部分修订、增补。最新修订、增补公告发布于2025年7月7日。
此名录列明有害物质名称、CAS号、危害类型和管控条件。针对部分有害物质,名录中的管控条件会列明限制/允许用途、浓度限值、豁免条件等信息。需注意的是,根据用途不同,同一物质可能会被列入名录下的多个附件,由多个部门共同或协调监管。
Type 1 有害物质:生产、进口、出口或持有需通报相关信息并获得备案号。
Type 2 有害物质:生产、进口、出口或持有需事前申报;生产、进口需先进行有害物质登记。
Type 3 有害物质:生产、进口、出口或持有需申请许可;生产、进口需先进行有害物质登记。
Type 4 有害物质:除可申请作为科学研究标样等使用之外,禁止生产、进口、出口或持有。
1)该物质含有附录5.6列明的任意一种危害(即:爆炸性、易燃性、氧化性和过氧化性、毒性、致突变性、腐蚀性、刺激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环境危害性)。
2)该物质累积生产/进口年吨位量首次达1吨(计算周期1月1日~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