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化学品条例》(ChemO)附录3包含了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具有下列至少一项特性的物质,即被列为高度关注物质:
● 致癌性
●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 生殖毒性
● PBT物质(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
● vPvB物质(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物质)
● 具有同等关注度的特性(例如内分泌干扰特性)
在瑞士,相关部门会定期结合欧盟的最新进展,对ChemO附录3的清单进行更新。
合规义务
若某物质被列入清单,且物品中该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浓度超过 0.1%(重量比,w/w),则该物品的任何供应商均须向接收方提供其已掌握的充足信息,说明该物质存在于该物品中,以确保该物品能够被安全使用。在信息传递的时间要求上:
● 若接收方为专业或商业用户,供应商必须主动(无需请求)提供该信息;
● 若接收方为私人消费者,供应商须在收到请求后的 45 天内提供该信息。
未列入物质则不需要应对SVHC相关的合规要求。欢迎联系REACH24H了解详情。
如需获取 Excel 版本,请联系 chemcheck@reach24h.com